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占用林地多少亩违法?处罚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19-04-22点击率:807

  由于农村大部分的土地都流转出去了,所以很多人就会开荒荒地或者开垦林地来种养殖,但由于国家有规定,若超过规定的标准就要接受处罚,那占用林地多少亩违法?处罚标准是多少?

  一、占用林地多少亩违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其他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其他林地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十亩以上。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二十亩以上。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或者占用其他林地规定的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毁坏。

  3、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亩以上。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四十亩以上。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六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十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规定的林地数量达到二十亩以上毁坏。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林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林地数量合计达到三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

  (2)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价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

  二、违法占用林地处罚标准是多少?

  1、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4、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就是占用林地多少亩违法及违法处罚标准的详细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以上内容来源于政府网站,具体的可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可。来源:土流网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