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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补偿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时要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6-09-18点击率:2

  北京拆迁补偿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时要怎么办?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是征地拆迁中征收方最常使用一种操作,这也成了他们降低征收成本,推进征收工作的一种惯用手段。从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在被征收人因补偿不合理而拒然与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征收方就会将被征收人好端端的房屋以未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等理由,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

  对此,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房屋在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千万不要盲目地就按照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去自行拆除房屋。可以先审查相关部门作出该决定书的程序是否合法,比如,有没有实地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是在前期土地现状调查阶段,还是在补偿安置阶段,也就是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期,如果是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才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那么,征收方的行为就有可能存在以拆违促拆嫌疑。当然了,如果是在土地现状调查、房屋现状调查时期,在未经任何的程序就直接以房屋无证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也有可能存在征收方想以这种方式来降低征收成本的目的。

  但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不管征收方是以什么理由将好端端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作为被征收人都要格外的重视,万不可对征收方的这种行为置之不理,对其作出的相关文件置若罔闻,否则就有可能会遇上,相关部门直接强制拆除房屋来达到征收目的情况。换句话来说就是,在房屋被征收方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还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时,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地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启动法律程序,只有启动法律程序了,那么才有可能保住房子。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后,相关部门的强制行为就只能等到诉讼结束,在诉讼期间不可采取强制执行,否则其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