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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补偿律师: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多久?
发布日期:2026-08-19点击率:2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最终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评估机构需要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情况及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实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严格来讲,评估机构在出具评估报告及分户评估报告后,需要及时地将评估报告转交给房屋征收部门,由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公示,并由评估师进行现场解释。

  公示无异议之后,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尽快将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给被征收人,保障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申请复议或者是鉴定的权利。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一般只有一年,所以征收方需要将评估报告在作出之后的一年之内及时送达给被征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