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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遇上拆迁一定要注意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遇上拆迁一定要注意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相关部门是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上房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的。但是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老百姓土地和房屋的,相关部门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这是最基本的征收原则,同时,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推进征收工作。
然而在具体的征收过程中,由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程较大,所涉及的人民群众较多,加之征收程序较为繁琐,细节颇多,所以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拆迁纠纷,我们常见的就有拆迁补偿问题、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房屋被强制拆除、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环节被征收方威胁、征收方未严格按照征收程序推进征收工作,当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也会产生一些纠纷,具体包括征收方不履行补偿安置协议、擅自更改协议内容等等。
不过,无论是在拆迁中,还是在土地征收中,一旦出现任何的拆迁纠纷、拆迁矛盾,那么必定会对被征收人造成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当房屋因无证被征收方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时,不仅面临着房屋被拆,还面临着拿不到任何补偿的窘境。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对于无论是因公共利益开展的拆迁,还是因商业开发开展的拆迁,只要自己家(土地)在拆迁范围内,那么就一定要注意拆迁方的一言一行,因为征收方的行政行为可以说直接关乎着自己在拆迁过程中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