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凯诺兰州拆迁纠纷胜诉案例:镇政...
- 全国首个城中村改造立法了,老百...
- 【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介入海...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在广东云浮...
- 【收案公告】凯诺征拆律师团队介...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房屋被强拆后怎么办?
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征收方在想要尽快拿到土地而要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实现征收目的时,应当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这样既落实了法定程序,同时也保障了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如果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且没有搬迁的话,征收方若想要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征收工作,就需要先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集体土地征收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之后,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且也没有按照征收补偿决定中的内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或是搬迁的话,相关部门还需要在等到救济期限届满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的允许且拿到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书之后,方可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征收在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后,若被征地农民没有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也没有按照征地补偿决定中的内容签订协议或交出土地,那么相关部门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前还需要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倘若被征地农民针对该决定仍然没有启动法律程序,仍然无动于衷的话,才可以在救济期限届满以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往往不按照法定程序拆除房屋,而是在被征收人对补偿还有异议的情况下,直接组织人员拆除被征收人的家,有的强拆行为甚至是发生在被征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被征收人不知道,这就会导致被征收人家里的所有物品被毁于一旦,给被征收人造成重大的损失。
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房屋被违法拆除以后,被征收人需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马上主张因相关部门违法强拆给自己造成的一切损失。《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中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也就是说,只要遇上非法强拆,我们就可以针对相关部门违法强拆的行为启动相应的救济途径,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