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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除律师: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什么?
调查、认定后,房屋不是违法建筑,那么,则需要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如果房屋确属于违法建筑,那也不是相关部门说拆就能拆除的,同样也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同时也要依法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依法进行催告;4、依法作出书面的强制执行决定书;5、没有权限拆除违法建筑的部门,需要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后,直接又将房屋给强制拆除,且在拆除之前并没有告知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等,那么,相关部门的拆除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老百姓的房屋岂能容他们这样随意处置。此时,作为被征收人,为了能在征地拆迁中合理获取相应拆迁补偿,一定要针对这种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不过,凯诺律师最后还需要广大被征地农民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未经登记的房屋都是违法建筑,相关部门也不能因此拆除且不予补偿。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因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比如房屋始建年限是1987年,甚至是更久,或者是说,房屋是通过招商引资建设的,那么,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以及当地政策的原因,这样的房屋应当要按照合法建筑给予合理的补偿,尤其是因历史遗留问题原因导致的未经登记的房屋,相关部门就不能以一纸通知给拆除就完事了,否则,相关部门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