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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搬迁信息被征收人一概不知,申请信息公开却没答复?复议机关:在15日内进行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07点击率:120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搬迁信息被征收人一概不知,申请信息公开却没答复?复议机关:在15日内进行答复

  无论是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征地拆迁,还是以扶贫搬迁、合村并居、合村并镇等为名展开的搬迁活动,其都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是相关的政策依法进行,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但非常遗憾的是,无论是土地征收中,还是扶贫搬迁、合村并镇、合村并居中,都存在相关信息不到位,程序不到位、补偿安置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合村并居、扶贫搬迁开始之初信息不到位的情形,更是非常的常见。

  比如相关部门没有告知被征收人征收的目的,征收范围,因为何原因需要进行搬迁,补偿标准又是多少等信息,但是不告知被征收人这些基本信息,那么,被征收人就无从知晓自己家有没有在拆迁范围内,补偿标准又是否合理等,所以,在没有看到这些信息时,有的被征收人便会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当征收方没有公开相关信息时,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呢?

  【案情简介】

  吴某某是浙江省人,其在浙江省某市某村有一处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2018年夏天,当地相关部门开始对吴某某所在的村庄进行搬迁,所以,吴某某的家也顺理成章的就被划在了被搬迁的范围内。由于地理环境相对来说不是很好,所以,吴某某及其家人都非常期待拆迁,本想着可以通过这次搬迁活动能让自家的生活条件及住房环境再上一个台阶,但就当其想了解搬迁标准的时候,却发现相关部门是什么信息也没有在村庄进行张贴,所以,其是对搬迁一事一概不知。

  而且最主要的是,吴某某在此过程中还发现,相关部门不仅没有出示此次搬迁活动中的相关文件之外,而且还没有具体的审批手续。

  我们大家应该都知道,集体土地征收一般需要相关部门先办理审批手续之后,才可以开展具体的征收工作,即征收方需要拿到征地批复文件,否则是不可以占用老百姓土地的。但按照吴某某的说法来理解,征收方很显然是没有拿到征地批复文件,且也没有告知自己具体的搬迁事项,所以,初步来判断,这很有可能是违法的搬迁行为。

  因此,在没有弄清楚征收方是因何种原因实施的搬迁活动的情况下,吴某某便没有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本以为这样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相关部门会依法告知自己搬迁事项,但让其没有想到的是,相关部门不仅没有公开搬迁信息,而且还不断的对自己进行施压。面对相关部门的不断施压,不堪其扰的吴某某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复议过程】

  于是,吴某某在网络上开始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由于知道当地律师对这一类案件比较的有抵触,所以,其便决定找北京拆迁律师, 这样更方便处理搬迁中的事项。通过网上大量的查找,其最终与凯诺律师取得了联系。

  在与凯诺律师沟通过后,吴某某非常认同凯诺律师的说法,于是便决定让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中,于是当天便与凯诺律师签订了委托合同。

  凯诺律师介入案件中,由于吴某某提供的证据非常的少,且相关部门什么信息也没有公布,所以,便在与吴某某沟通过后,决定先去当地进行实地调查和走访,后在调查与走访的期间,凯诺律师又指导吴某某向相关部门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与此次搬迁活动相关的一些文件材料。

  在邮寄后,本以为相关部门会按照申请书中的要求依法对吴某某进行答复,但让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相关部门在签收以后,竟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吴某某的申请进行答复,也没有予以公开。虽然对于这种结果,凯诺律师也是在意料之中,但是这对吴某某的打击却是非常的大,不过,经过凯诺律师的一番解释与分析,吴某某对此也看开了许多,只希望凯诺律师能帮助自己做接下来的工作。

  在听完吴某某的想法,凯诺律师也是带着一份感激与责任,决定针对相关部门的行为指导吴某某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希望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来帮助吴某某。而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则是请求上一级有关部门确认相关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对吴某某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对吴某某的申请予以答复。

  【复议结果】

  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有关部门是认可了吴某某的请求,并确认了该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对吴某某予以公开的事实,最终,复议机关作出责令相关部门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对吴某某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