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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收到补偿决定后怎么办呢?怎么做才能撤销补偿决定?
发布日期:2023-05-08点击率:224

  一、先审查补偿决定是否合法

  (1)补偿决定是否是依据补偿安置方案作出

  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还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其都是依据补偿安置方案作出的,所以在审查补偿决定合不合法时,要先审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比如审查补偿安置方案中有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装修费、停产停业损失标准、过渡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等)以及安置方式、房屋、土地具体的情况等。

  其次,要审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时,征收项目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划和计划、征收过程中有没有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等权利,有没有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等征收原则。

  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那么该征收补偿决定就是不合法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该补偿决定。

  (2)补偿决定是否是按法定程序送达

  由于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法律法规上对征收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包括相关文件的公示、送达等都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如果补偿决定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送达,比如相关部门未以书面的形式送达给被征收人等,那作出该补偿决定的程序是否合法就有待商榷。

  (3)补偿决定中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原则上来说,集体土地征收中,需要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国有土地征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所以,当收到补偿决定后,一定要先审查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补偿标准确实过低,那么被征收人则是有权拒绝交出土地或是搬迁的。

  二、及时启动法律程序

  在收到补偿决定后,一旦对补偿决定不服,或是认为补偿决定中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征收原则等,那么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针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撤销了补偿决定,那么我们才有可能会有新的转机,才可能会有与征收方再次谈判、协商补偿的机会,从而以这种谈判的方式提高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