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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拆迁补偿不合理,只有行政诉讼这一条救济途径吗?
发布日期:2022-09-20点击率:317

  征地拆迁中,老百姓最在乎的就是拆迁补偿了,无论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或是违法,在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心中,只要拆迁补偿给合理了,那么其他的事情就都不那么重要了。

  事实也是如此,只要自己家遇上征收,那么广大被征收人都想通过征地拆迁来改善一下现有的生活质量,提高一下居住环境,甚至是实现一夜暴富。

  但其实,虽然现如今的征地拆迁越来越规范,国家也在尽力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拆迁补偿,但实践征收中,仍然有个别地方存在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未依照征收原则征收老百姓房屋或是土地的情况,比如原本法律法规上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土地征收中,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可实际中,因征收涉及巨大的利益,所以,有的征收方便会为了降低征收成本,以各种理由减少被征收人补偿。比如在土地现状调查中,将比较成熟的树苗按照幼苗认定,以幼苗的标准予以补偿,将被征收人未登记的部分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等,按违建给予些许补偿,再比如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阶段,以成本法或是不利于被征收人的评估方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等等,然后依据不合理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这样一来,被征收人拿到的补偿自然就会比较低。

  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时,应当要怎么做呢?是不是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呢?

  事实上,解决拆迁补偿纠纷的途径不只有诉讼这一条。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从上面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征收方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安置往往依据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所以,如果大家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补偿标准有异议,那么可以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书面意见,或是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后,相关部门就需要组织听证会,并且还需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安置方案。

  也就是说,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补偿标准不满意,那么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只要申请听证,且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补偿标准又得到修改,那么就有可能避免拆迁补偿纠纷。

  除了申请听证之外,那么被征收人还可以打12345进行反映。12345是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问题,便可以打这个电话来解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打12345既省钱又省力,但是12345并不是什么问题都能给解决的,在遇到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时,那么就有可能会让当事人产生一种不起作用的心理,比如征地拆迁问题,所以,建议大家在打12345反映征地拆迁问题的时候,就要有一个心理准备。

  其次,信访也是一种救济方法。如果我们老百姓在征地拆迁中遇到了问题,那么可以通过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不过,信访虽然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有时也可以解决一些土地纠纷问题,但是根据新的《信访条例》中的规定,如果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的事项,一般信访部门都会引导大家通过诉讼程序去处理。所以,实践中经常有人去信访常常被拒之门外,其原因就在这里,而且最主要的是,信访时间往往比较长,有一些当事人在信访没有得到结果之后,往往会想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但由于诉讼期限只有六个月,所以最终只能拿到比较少的补偿。

  因此,凯诺律师最后提醒大家,征地拆迁问题,建议还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直接启动法律程序来解决,千万不要一味地拖延,否则一旦错过诉讼期限,那么就会对被征收人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