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凯诺兰州拆迁纠纷胜诉案例:镇政...
- 全国首个城中村改造立法了,老百...
- 【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介入海...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在广东云浮...
- 【收案公告】凯诺征拆律师团队介...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农村宅基地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土地,该土地的拥有者只享有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一户一宅相关法律规定
但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城镇一体化的建设,“一户多宅”的情况也逐渐浮出水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讲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其次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要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可是实践过程中,有不少的村民被扣上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超面积占地以及房屋建设不合法的帽子。以至于在拆迁时没有补偿或是补偿偏低等。那么农村建设住宅怎样才符合规定呢?如果要拆迁会如何补偿呢?
一户一宅是对宅基地面积制定标准进行规范,而宅基地面积是住宅建筑物、构筑物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占地面积。不过关于宅基地面积的标准,每一个地方都有每一个地方的标准,标准的衡量是以这个地区的总面积和人口的多少,地势的情况来确定人均住宅面积的多少。以下是各省宅基地标准的相关政策: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批准使用村外土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
《陕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城市郊区每户不超过一百三十三平方米(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二百平方米(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二百六十七平方米(四分)。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可以作出具体规定。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经批准后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应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
宅基地申请、报批、登记发证程序
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申请使用宅基地修建住宅的,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申请确权登记发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宅基地征收时的补偿政策
双向补偿。由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在以前的时候宅基地征收给村民的补偿只有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宅基地是没有补偿的,但现在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政策实行双向补偿,村民既可以获得房屋的补偿,也可以获得宅基地的补偿。
补偿形式多样。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的形式也多样化,一种是现金补偿,一种是产权置换,还有一种就是两者相结合,在一定产权置换的基础上再收取部分补偿款。不过不管以什么方式补偿都要坚守原则,其补偿不能低于被拆迁人拆迁之前的生活水平。
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也可以获得补偿。农村有部分老旧的房子,有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在征收时,只要符合当下的政策,同样可以获得补偿。
由于宅基地征收时比较的复杂,所以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要格外的注意,如果征收方说你的房子是违章建筑或是有一户多宅的情况时,一定要先冷静下来,并非所有的都该认为是违法的,有的可能是因历史原因而造成的,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后期补办手续转成合法房屋的。因此凯诺律师说如果遇到蛮不讲理的征收方用违法手段征收时,一定要及时的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损失。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