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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持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民告官”,不但告得了还能告得赢
发布日期:2024-09-18点击率:44

  南通持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民告官”,不但告得了还能告得赢

  “我一直有个心愿,就是带着家人到南通法院,当面向法官们说一句感谢。”河南省驻马店市的尚俊俊,曾是“五次被结婚”的受害者。在和男友领结婚证时,她却被告知已在多地“登记结婚”了五次。

  “婚结不成,还背上了骗婚的名声,当时既气愤又委屈,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8月19日,记者拨通了尚俊俊的电话。谈及当时的遭遇,她仍心有余悸。为了撤销错误的结婚登记,她不得不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奔波维权,却屡屡碰壁。直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她背负的“别人的错误”才得以纠正。

  曾经,“民告官”被视为最难的诉讼。行政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实体裁判率低、老百姓胜诉率低的“两高两低”现象。

  如何让“民告官”不再难?早在2013年,南通在省内率先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将辖区内原9家基层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权,调整为3家基层法院相对集中管辖。2018年7月1日起,改革的步子进一步迈大——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除环境资源类、非诉执行外)全部集中由开发区法院一家管辖。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智峰记得,改革之初,连配齐法官都很困难,原因也很简单——行政审判难,不易出成绩,法官一般不愿在行政庭干,“庭里要么老同志多,要么有能干的年轻法官,既审行政案件,又要办民事案件。”

  从事行政审判10余年,开发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齐海生有着切身感受,“为什么说行政审判难?因为行政法律规范浩瀚如海,涉及的每个行业都有相应的行政管理规范,一旦找错、漏掉,或者规定修改了没有掌握,审理就容易出问题。”

  改革前困扰法官的,还有与行政案件如影随形的“打招呼”“托关系”。摆脱属地党委政府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不当干预,正是集中管辖改革的一大初衷。改革后,行政法官们的明显感受是:行政审判的外部干扰变少了。2018年7月至今年7月,开发区法院共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762件,审结8459件,结案率达96.5%;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873件,一审行政机关败诉率达10.32%。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别的案件都这么办的”……接手尚俊俊“五次被结婚”案件时,开发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锦辉的脑海中曾闪现过这些念头。“可如果我简单一判了之,尚俊俊怎么办?为什么要让她被‘别人的错误’影响一生?”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王锦辉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从宽把握起诉条件,从严评价行政行为,判决确认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无效,并责令其删除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此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合力根治冒名婚姻登记问题。

  “以前,群众有担心:法院和政府‘一个鼻孔出气’,一些当事人带着对立情绪来法院,一直吵到庭审;如今,一些当事人会在庭上直接说:‘你这个法官我知道,你很公正,有你在,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能赢!’”老百姓对法官的态度转变,让齐海生感触最深,“老百姓到法院来,要的其实就是一个公平。”

  通过集中管辖,开发区法院行政法官年人均结案达140余件。“我们不唯数据论,就是通过实打实地把一件件案件办好,把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真正树立起来。”任智峰说,在大量“刷题”的基础之上,行政法官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也更勇于探索新的司法裁判规则,先后打造了“饿了么”平台工伤认定案、滴滴网约车司机行政处罚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例,更好地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改革进入深水区,难题还在不断涌现——

  难在一些老百姓想“告官”却不会“告官”,既说不清事由,也写不清诉求;

  难在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形式出庭,只出庭不出声,不解决实际问题;

  难在一些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意识不强,宁愿等着“法院判”,也不愿意“主动改”;

  ……

  跟着矛盾走,奔着问题去。

  解决“官民”实力悬殊、诉讼能力不对等的问题,率先推行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并研发“行政诉讼e法援”平台,为老百姓提供免费专业援助。截至目前,已实施法律援助822件,惠及近千人。

  打破行政机关“等着判”的思维定式,在全国率先探索体系化的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制度经验被《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吸收。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诉讼中自我纠正370件案件,实质性化解了一批“骨头案”“群体案”。

  推动行政诉讼“告官见官”成常态、负责人“出庭出声”成常态,要求出庭负责人必须对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出具体方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41%。

  ……

  创新举措频出,折射理念之变——“司法的目的,绝不是简单地将行政纠纷一判了之,而是要把老百姓跟政府的矛盾真正化解掉,把问题真正解决掉。”在任智峰看来,少发案或不发案才是最佳的司法状态,也是最佳的行政状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南通开发区法院也在谋划下一步的改革思路:除了能判、敢判,法院还应多做些什么?

  如何继续挖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效能?如何转变司法理念,推动法官转变“坐堂问案”方式,向前延伸行政审判职能?……面对一个个新问题,一些新举措已在紧锣密鼓地筹划实施中。

  比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出庭应诉评价机制,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作为重要目标,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彩。

  再比如,抓前端、治未病,提升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和“行政争议在线调处平台”运行实效,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有效推动行政纠纷源头化解。

  “我们将继续‘一锤接着一锤敲’,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更加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让行政审判更加便民惠民利民,把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到行政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任智峰说。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