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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拆迁办工作人员 帮买安置房诈骗244万余元 海口一男子一审获刑14年半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8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记者2月18日了解到,海口一无业男子冒充拆迁办工作人员,以帮忙购买拆迁安置房为由诈骗他人244万余元,该男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
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害人冯某、郑某、陈某后,于2018年1月冒充海口市美兰区拆迁办工作人员,以帮忙购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绿地城拆迁安置房为由,采取虚假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骗取被害人冯某、郑某、陈某等三人共计人民币244.8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其中,骗取冯某人民币102.6万元;骗取郑某人民币102.6万元;骗取陈某人民币39.6万元。
事情败露后,李某于2020年7月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构成诈骗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对此法院于2020年11月份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冯某人民币102.6万元、郑某人民币 102.6万元、陈某人民币39.6万元。来源:南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