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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规划自然委发布了征地公告,涉及通州区张家湾镇及永乐店镇的4个村共计390.98亩,共计补偿19566.18万元。征收土地分别用于建设通州区有机质资源生态处理站项目和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
张家湾镇里二泗村
建设项目:通州区有机质资源生态处理站项目
征收土地位置:通州新城东南部张家湾镇,北运河以西,凉水河以东,京哈高速以南,厂区南侧紧邻规划张家湾再生水厂。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张家湾镇里二泗村,集体土地2.7693公顷(41.54亩)。
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0万元/亩(张家湾镇征收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人民币为:830.8万元,人员安置补偿费人民币为:1311.97万元。
征地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总计人民币为:2142.77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人民币为:2142.77万元。
安置农业人口11名:其中劳动力5名,采取社会保险进行安置,超转人员5名。
张家湾镇烧酒巷村
建设项目:通州区有机质资源生态处理站
征收土地位置:通州新城东南部张家湾镇,北运河以西,凉水河以东,京哈高速以南,厂区南侧紧邻规划张家湾再生水厂。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张家湾镇烧酒巷村,集体土地0.0013公顷(0.02亩)。
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0万元/亩(张家湾镇征收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人民币为:0.4万元,人员安置补偿费人民币为:0万元。
征地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总计人民币为:0.4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人民币为:0.4万元。
张家湾镇姚辛庄村
建设项目:通州区有机质资源生态处理站
土地用途:U22环卫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通州新城东南部张家湾镇,北运河以西,凉水河以东,京哈高速以南,厂区南侧紧邻规划张家湾再生水厂。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张家湾镇姚辛庄村,集体土地0.4773公顷(7.16亩)。
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0万元/亩(张家湾镇征收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人民币为:143.18万元,人员安置补偿费人民币为:167.08万元。
征地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总计人民币为:310.26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人民币为:310.26万元。
安置农业人口2名:其中劳动力1名,采取社会保险进行安置,超转人员1名。
永乐店镇德仁务中街村
建设项目: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
土地用途:U22环卫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永乐店镇德仁务中街村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永乐店镇德仁务中街村,集体土地22.8170公顷(342.26亩)。
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50万/亩(永乐店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3万元/亩),总计人民币17112.75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17112.75万元。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79人;其中劳动力42名,采取社会保险进行安置,超转人员29。
来源:通州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