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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一夫妇为骗拆迁补偿假离婚 赔了夫人还判刑
发布日期:2020-08-10点击率:461

  湖南法院网讯 6月11日,涟源市检察院以被告人谭某平、谢某犯诈骗罪依法向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谭某平为获得更多征地拆迁补偿款,经他人介绍,认识谢某、谢某波(另案处理)夫妇,谢某夫妇明知谭某平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企图,仍参与作案并提供协助。2019年5月16日,谢某夫妇办理离婚登记。5月17日,谭某平与谢某波登记结婚,并将谢某波及其儿子的户籍迁至其户口。谢某夫妇离婚后始终处于共同生活状态,谭某平与谢某波无事实婚姻。通过该途径,谭某平隐瞒事实真相和主观意图,以增加补偿人口方式多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31.2万元。其中,谭某平分得赃款23.4万元,谢某夫妇分得赃款7.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平、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其中,谭某平于2016年2月23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谭某平、谢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依法以犯诈骗罪,判处谭某平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今年7月,据《三湘都市报》报道,长沙县一户人家为骗取拆迁款“结离婚”10次,被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近年,此类“投机婚姻”屡见不鲜,把婚姻当筹码,折射人间百态。少数拆迁户自以为打着法律的“擦边球”,抓住了政策的漏洞,从中侥幸获利,其实已触犯法律。

  “虚假结离婚”既存在民事上的违法认定,也涉及刑事上的犯罪规制,根据现行法律,很难对其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进行判定。但只有以爱情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婚姻才是合乎法律与道德的。该案中,谭某元对其诈骗征地拆迁款的主观意图供认不讳,谢某夫妇明知其主观意图仍参与诈骗,谭某元与谢某波的婚姻既未形成情感上的合意,也不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仅仅为了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婚姻属于私人领域,但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和社会性,关系社会人口发展和伦理建设。婚姻制度是通过法律保护严肃、自由、神圣的婚姻关系。但在金钱与利益面前,少数人被蒙蔽理性,妄图不劳而获,将结婚作为谋取暴利的手段,损害的不仅仅是国家、社会利益,更是对自我和家人的一种情感伤害。

  对以“虚假结离婚”实施诈骗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方面是对骗取国家资金犯罪的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也是从司法角度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关系,传递伦理道德观念和公序良俗原则,强化社会诚信精神和诚信体系建设。

  原标题:为骗拆迁补偿假离婚,赔了夫人还判刑,不值!

  来源:涟源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