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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同拆迁协议 驾车撞人获刑
发布日期:2020-04-22点击率:565

  原标题:不认同拆迁协议 驾车撞人获刑

  父亲在世时曾与乡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儿子不满拆迁范围和补偿金额竟在拆迁人员与其沟通过程中驾驶车辆冲撞人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拆迁现场两工作人员被撞伤

  据悉,为了S311省道的扩建改造,曾小平与家人居住的崇源村房屋被纳入白竺乡征收补偿范围。

  当时曾小平的父亲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与白竺乡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19070元补偿款汇入曾父账户,打完领条几日后曾父因病去世。

  曾小平对该协议的拆迁范围及补偿金额有不同意见,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征拆人员也多次做其思想工作,但曾小平仍有异议。

  2019年7月30日,崇源村党支部书记谢庆柏与乡政府、区交通局、拆迁工人等十余人来到被告人曾小平家中商量拆迁事宜。当时谈到减少曾小平家中的征拆面积,将主要的征拆范围针对家中围墙,曾小平并未提出反对意见。谢庆柏便与其他征拆人员一道组织工作人员用挖土机对围墙进行拆除。

  这时,曾小平的妻子跑到挖机前阻止施工,被工作人员带回家中。正在一旁的曾小平未做声响,却驾驶自己的面包车朝挖机和围墙处的人群撞去。

  “当时我心里很气愤,开车就撞向人群,车速大概有40码,人群中大概有十个人。”曾小平在庭审中说道。

  后来,谢庆柏与其中一名挖土机司机都倒下了,现场一度特别混乱,二人很快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经鉴定,二人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一级。

  撞人逃逸路上后悔自首

  撞向人群后,曾小平片刻未停便驾车逃逸了。据在场的白竺乡政府工作人员刘丰在笔录中谈道:“不知道什么原因,曾小平当时没有和我们争吵,没有提要求没有阻工,毫无征兆就开车撞向我们。”

  逃跑过程中,曾小平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于是来到南坑派出所投案自首。

  冲动行为获刑四年十个月

  对于被告人曾小平的行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小平驾驶车辆撞向人群,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鉴于被告人曾小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接受处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曾小平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曾小平表示服判,不上诉。来源:江西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