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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骗来的征地补偿款“投资”安置房赚90万,梅州一股长获刑五年
12月3日,广东省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梅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障股原股长陈英龙制作虚假土地房屋征收资料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和补偿奖励金被双开,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8年2月至4月,陈英龙在抽调参与征地工作期间,利用担任资料员职务之便,以黄某丰、房某伦的名义分别制作虚假的土地房屋征收资料,骗取征地补偿款和征地补偿奖励金691148元,并将其中560589元用于置换安置房出售给黄某丰、房某伦两人,从中获取两人交来的购房款及返还的置换后剩余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奖励金共计909957元。
2019年4月,陈英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介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5人。来源:羊城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