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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弱势群体 以柔和代替强制 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彰显人民法院司法智慧
发布日期:2018-05-16点击率:813

  原标题:关爱弱势群体 以柔和代替强制 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彰显人民法院司法智慧

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供图

  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京举行了新闻通气会,通报关于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永维介绍,第二批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等行政管理事项,涵盖了征收拆迁中有关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和强拆实施环节的典型争议。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监督,及时纠正行政机关在征收拆迁中的违法行为,同时确认行政机关合法行为的效力,切实实现了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诉权、产权的双重保护。

   拆迁安置中,注重保护弱势群体

  在征集案例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拆迁,安置人口数量的认定关乎被拆迁农户财产权利的充分保护,准确认定尤为重要。实践中,有些地方出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考虑,简单以拆迁户口冻结统计的时间节点来确定安置人口数量,排除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特殊情形,使得某些特殊人群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理需求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在“2010年的王风俊诉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拆迁补偿安置行政裁决案”中,二审法院通过纠正错误的一审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正确贯彻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则,在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婚嫁女、新生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特别关爱。

   行政协议代替命令强制成为发展趋势

  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以更加柔和、富有弹性的行政协议方式代替以命令强制为特征的高权行为,是行政管理的一个发展趋势。如何通过行政协议的方式在约束行政权的随意性与维护行政权的机动性之间建立平衡,如何将行政协议置于依法行政理念支配之下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2011年,“王艳影诉辽宁省沈阳市浑南现代商贸区管理委员会履行补偿职责案”,即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确保行政机关对行政协议权的行使符合法律要求,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证程序正当性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科学合理的程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陈述权和申辩权,促进实体公正。程序正当性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具有独立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这既是党的十九大对加强权力监督与运行机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发展到一定阶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

  2015年,在“谷玉梁、孟巧林诉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中,人民法院结合被诉征收补偿决定的形成过程,着重从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事项的确定、评估报告的送达、评估异议以及补偿方式的选择等多个程序角度,分析了亭湖区政府征收全过程的程序正当性,进而肯定了安置补偿方式与结果的合法性,有力地发挥了司法监督作用,对于确立相关领域的审查范围和审查标准,维护公共利益具有示范意义。

  黄永维强调,希望通过这些典型案例,能够集中展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征地拆迁案件中的司法智慧,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好此类案件提供一定的裁判示范;促使行政机关在城市化进程中秉持尽责担当的理念,依法行政,规制侵犯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成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运用手中的法律法规,依法诉讼、依法维权。

  据悉,2014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首次公布了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案例。这批案件在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统一全国法院裁判尺度、保障社会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根据相关的调研统计,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征收拆迁类诉讼分别约为29000件、31000件及39000件,占当年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13%、14%和17%左右。这组数据说明,征收拆迁仍是社会矛盾的集中领域,仍是司法监督的重点领域,值得持续关注。来源:未来网

  附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95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