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沈阳于洪区当事人,你们的土地承...
舟山岱山县当事人,你的与国资公...
济南市大桥街道当事人,你们的村...
山西忻州市解原乡当事人,你们的...
安徽马鞍山含山县当事人,你的宅...
齐齐哈尔昂昂溪区当事人,你的土...
佳木斯同江市当事人,你的土地转...
北京丰台区蒲黄榆当事人,你公司...
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当事人,你的...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一期三号楼1003 (地铁9号线科怡路站C口出)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胜诉公告】征收面积无理由被缩减 补偿决定竟无法律依据 面对此种情况被征收人如何维权?
2013年12月17日,某区人民政府发布《某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营前街道营前村、海星村土地,明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房屋补偿方案。而邹先生坐落于某区营前街道渡假村路58号房屋位于上述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同时原某市某区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9月14日对邹先生作出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可是补偿决定竟将邹先生600平方米的建筑写553.87平方米,面对这一决定,邹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法院撤销了相关部门对邹先生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详情请点击:http://www.bjzscqlvshi.com/art/view.asp?id=96843627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