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北京土地征收纠纷律师:这两种房屋是可以占用一般耕地的,拆迁后还应当给予补偿
北京土地征收纠纷律师:这两种房屋是可以占用一般耕地的,拆迁后还应当给予补偿
凯诺律师在这里要告诉大家,设施农业是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有别于公路、铁路等其他基础设施用地,所以,在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但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
也就是说,设施农业包括作物种植设施(含规模化大田种植配建的设施)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所以,凯诺在这里要告诉大家,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以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为由,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且强制拆除,不予任何补偿的话,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就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拿不到合理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