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房屋被强拆后,应当在什么时候申请赔偿或是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发布日期:2023-03-16点击率:229

  房屋拆迁事关众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法律法规上也是再三明确禁止以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强迫被征收人腾退搬迁,拆迁补偿协议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约的,可以依据补偿安置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保障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

  可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脚踩法律底线,甚至违反法律法规强拆老百姓合法房屋的情况常常发生。近日,河南开封的一位当事人就咨询律师说,自己家建设了养殖棚,后来因拆迁需要被征收,但是由于拆迁补偿太低,就没有签订协议,后来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均无果。2022年年底,相关部门在没有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带人强制拆除了养殖棚,后也没有就赔偿进行协商。

  事实上,无论相关部门强拆的房屋是什么用途的,其行为肯定都会给被征收人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房屋被强制拆除之后,除了要保持冷静之外,还需要及时地收集证据,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定强拆行为违法。

  在强拆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之后,那么被征收人可以依据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二项和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其劳动权、相邻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另外,在《国家赔偿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行政赔偿是有期限的,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也就是说,房屋被违法强拆之后,如果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且已经被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的,那么被征收人需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可实践中,经常有被征收人会认为,只要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被判决违法,那么相关部门肯定会自己找上门来找自己协商赔偿一事,自己可以不用去主动申请,或是认为他们强拆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这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所以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赔偿。

  但其实,并非是这样的,如果法院已经判决了强拆行为违法,或是自己已经知道了强拆行为已经发生的时间,那么就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赔偿,或是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不能拖延,否则一旦错过法律规定的期限,那么就会对被征收人获取赔偿造成较大的影响。

  这里要提醒大家一点,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一般是在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之后,申请赔偿后,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没有在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或是被征收人对赔偿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没有告知被征收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期限,那么提起行政赔偿之诉的时间应当是在被征收人应当之日起计算,最长一般是不能超过一年。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房屋被强拆之后一定要保持冷静,一定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