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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上面的几个问题(二)
因继承原因形成一户多宅的有没有拆迁补偿
一般情况下是有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虽然法律上只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果是因继承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那么原则上来说是合法的,而且在遇上拆迁时,也需要按照合法的建筑予以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实践中,如果征收方以你违反了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将依法继承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补偿时,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及时地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农村宅基地不批怎么办?
法律上规定,任何单位或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所以村民若要建房,必须要先向村委会申请一块宅基地,但实践中,向村委会递交申请书之后往往会没有了下文,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在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那么村民可以先与村委会进行协商,如果没有协商成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后若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处理,村民可针对他们的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宅基地卖了还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答案是不能。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把自己手中的宅基地给卖了,否则要想在农村再拥有一块宅基地则是不太可能的,而且现在农村发展得这么快,农村宅基地的价值也在不断地上升,若日后遇上拆迁,一旦卖了宅基地,那损失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村委会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村委会是可以收回宅基地的:1、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2)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3)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或非法转让的宅基地;(4)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的原宅基地等。
宅基地被拆迁怎么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及农村村民住宅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但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否则被征地农民有交拒绝交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