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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房屋拆迁中,是选择就近地段好还是选择改建地段好?
发布日期:2022-07-22点击率:354

 在征地拆迁中,在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补偿的情况下,还应当要保障被征收人其他的相关权利,比如补偿方式选择权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即被征收人有选择上述两种补偿方式的权利。

  不过,具体的补偿安置过程中,可能很多被征收人在这两种补偿方式之间会摇摆不定,不知道选择货币好,还是选择安置房好,但从实践中来看,被征收的如果是房屋的话,绝大多数老百姓都会选择产权置换这一种补偿方式,但是需要广大被征收人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产权置换,那么还需要考虑是选择“改建地段”还是“就近地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上述规定中我们看到被征收人除了要在补偿方式上细心选择,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改建地段与就近地段进行选择。

  其实所谓的改建地段和就近地段,实质上就是类似“回迁”和“外迁”的说法,通俗点来讲就是,回迁是在原房屋位置上进行重建,而外迁就是非原房屋位置,可能是原房屋位置外的几公里处,甚至是更远。但对于因旧城区改建的,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外迁的范围应该控制在就近地段。

  选择改建地段好还是就近地段好

  而被征收人选择改建地段时,一般情况下都是先将旧房屋拆除后再重建,非现房安置,而是“期房”,也就是说,被征收人要想还在原来的地方生活、居住,那就需要等,等他们建好了之后再住进去(这个时间可能是一年、两年或是三年不等)。而若被征收人选择就近地段,那么安置房很有可能会是现房,不过从实践中来看,即使选择的是“就近地段安置”,安置房存在现房的可能性也仍然比较小。此时,被征收人在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时就需要多留个心眼了,避免因自己的不细心给自己造成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