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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中,至少这五个文件是需要依法主动公开的
发布日期:2022-06-09点击率:250

  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样,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征收同样也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方依法完成征收前置工作后,才可以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审批,即拿到征地批文之后,还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

  集体土地征收、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直接影响着被征收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征收方必须要在征收过程中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这在我们昨天的文章中也有提到。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被征收农民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是享有知情权的。

  所以,集体土地征收中一些关系到被征收农民利益的文件,需要征收方依法主动公开,只有这样征收工作才能进一步地进行,否则征收程序便违法。那么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征收方需要主动公开哪些文件呢?以下五个文件必须要有

  一、批前征收土地公告

  批前征收土地公告就是土地征收预公告或者拟征收公告(每个地方的叫法不同)。这份征收公告一般是相关部门在向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土地征收审批之前发布的一份文件,该文件的目的是告知广大被征收农民征地范围、征收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社会保障等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该文件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张贴在比较醒目的地方,而且文件内容必须要完整,不能模模糊糊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实践中,如果被征收农民没有看见这样一份文件,或是文件内容不明确,比较模糊,那么咱们被征收农民可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后,那说明土地征收前置工作便要开始了,其中土地征收前置工作中,土地现状调查是必不可少的一项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而土地现状调查应当要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土地现状调查被征收农民一定要积极地配合,避免相关人员从中作梗,少报耕地亩数,少报苗木数量等。另外,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也需要与被征收农民共同确认,如果没有异议,需要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土地征收预公告一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至少30天。

  如果相关部门未对土地现状、农村村民住宅等情况进行调查,便进行评估,做出相关文件,那么被收农民一定要拒绝签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申请查处。

  三、拟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相关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也是征收方需要依法主动公开的。在前期的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完成后,那么此时相关部门就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及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需要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30天。

  需要注意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要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如果大家对公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土地现状、安置方式等事项有异议,那么一定要在30天内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反馈渠道提出自己的书面意见,千万不要只是嘴上说说。否则一旦过了这个期限,那么相关部门就可能会认为大家对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而从依据这样的补偿方案对大家进行补偿,或是作出补偿决定等。

  四、土地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公告是相关部门获得审批后必须要发布的一个文件。该文件代表着土地征收工作的正式开始。该公告中的内容必须要有以下几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5)征收目的;(6)安置方式;(7)社会保障等事项。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该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广大被征收农民发现该文件中的内容不完整,不明确,甚至是没有土地征收公告这样一份文件,那么广大被征收农民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五、征地批文

  除此以外,征地批复文件同样也是需要主动公开的。如果相关部门未主动公开该文件,那么被征收农民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获取,倘若没有,那么征收必然就是违法的。此时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

  总之,凯诺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在集体土地征收中,一旦发现征收方存在违法行为,或是未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征收工作,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避免合法利益有所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