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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二卖”引发民告官案》追踪 土地尚未交付涉嫌未批先建
发布日期:2018-11-28点击率:764

  今年7月13日,新法制报刊发了《“一地二卖”引发民告官案》一文。上饶县将一块已经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在未收回使用权的情况下,包含在56.96亩土地中拍卖出让,并被当地一家房企拍得。随后,当事人决定起诉上饶县人民政府。

  11月19日上午,当事人张科生诉上饶县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及赔偿一案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上双方对“县政府是否为被告适格主体”进行了举证质证。

  目前,房企竞得的地块因原土地证未注销而无法核发新证,因此也无法办理相关的建设规划手续,而记者从现场看到,开发商已经在竞得的土地上开工建设,此举涉嫌违规未批先建。

现场已经动工建设

     【事件回顾】持证土地未征收便被出让

  11月19日上午,在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告和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就一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争论的焦点是上饶县政府是不是适格的被告,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017年12月6日,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发布一则地块编号为DEB2017020的出让公告,该地块56.96亩,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起始价为8700万元。最终由上饶亿豪实业有限公司以1.126亿元的价格竞拍取得。

  随着这块土地的出让,上饶县旭日街道桥下村的张科生感到无比委屈,因为他家一块422平方米、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就包含在这56.96亩土地中,可政府在拍卖前并未对他家的住宅用地补偿后收回。

  今年5月24日,上饶县国土局组织旭日街道办、国土分局等单位与张科生一家协商处理上述事项,并给出按照城区一类地类评估价即225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但这一补偿标准,在张科生看来太低了,因为与该地块相距只有几百米的另一块地,在2014年办理土地抵押贷款时,评估机构给出的单位面积地价为8910元/平方米。

  随后,6月15日,张科生到上饶市中院起诉上饶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上饶亿豪实业有限公司,理由是“被告未依法征收、征用原告土地,未依法补偿,也未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原告依法取得的土地拍卖,其行为不但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净地出让’”。

     【争论焦点】 县政府是否应为被诉主体

  据了解,原告张科生由代理律师出庭,被告则由上饶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和代理律师出庭,第三人并没有到庭。

  庭上,原告提供了张科生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地块出让公告、批准该块土地出让的政府抄告单等。

  对此,被告上饶县人民政府认为,在本案的行政违法一案中,县政府未针对原告地块下达过收回决定,因此在本案中,上饶县政府不是适格的被告,也不是赔偿主体。

  被告还认为,原告提供的《政府抄告单》属于政府部门间的文件,而不是对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不是原告认为的收回决定。另外,地块出让公告也证明了该土地是由上饶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网上拍卖的,而不是由被告上饶县人民政府对该地块进行出让,因此无法证明被告收回了原告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无法证明对原告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处置。

  原告则认为,按《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均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合法的征收主体。原告土地证由上饶县政府颁发,上饶县政府在没有征收土地的情况下,通过政府抄告单的形式要求上饶县国土局对土地进行出让,并收取了相关的土地出让金,显然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上饶县政府应为本案的适格被告,并为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庭上,原告还当庭申请对涉及的442平方米土地进行评估。

  案件将经合议庭评议,并报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决定后择日宣判。

  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上饶县国土局多个部门向记者明确称,国土部门只负责土地出让流程,前期的征地拆迁由政府负责,主体理应是上饶县人民政府。

     【地块现状】 土地尚未交付涉嫌未批先建

  尽管法庭上原、被告争论得面红耳赤,到底谁是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主体还没有定论,但一个不可逆的事实是,上述地块上已经开始动工建设了。

  11月19日,记者来到了位于上饶县旭日街道桥下村的诉争地块之上,现场工人们在忙碌着施工,地面多处已经打好了地基,工地里小土堆上散落着各种建筑材料,较为杂乱。

  记者走访还发现,该地块施工现场并未公示土地证信息,也没有规划、施工许可证的批准文号。那么,现场的建设到底有没有手续呢?

  按照《土地管理法》,未及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即使竞拍人、买受人通过招拍挂取得该块国有土地,也无法正常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就无法办理建设和规划的相关手续。

  上饶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股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这块土地目前国土部门确实还没有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此也没有办理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施工许可证》。

  “土地还没有正式交付给上饶亿豪实业有限公司,原因是该地块尚有部分土地没有完成征收,不符合‘净地出让’的要求。”该名负责人还告诉新法制报记者,上饶亿豪实业有限公司尚未完全交清土地出让金,仍有约1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未交。

  对于开发商是否涉嫌违规未批先建的问题,上饶县国土局局长黄伟刚并没有否认,但他告诉新法制报记者,由于该地块上有部分安置房项目,因此才要求他们加快建设进度。

  此外,上饶亿豪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叶经理也向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他告诉记者,目前项目只是进行了基础施工,并没有正式开工建设。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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