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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法制网记者 黄辉
从江西省南昌县常务副县长,升任南昌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转眼已过去七年时间,涂仕华也由一头黑发变成了两鬓微霜。
微笑中透出儒雅风范,温和中不乏刚毅气质。近日,涂仕华在办公室与《法制日报》记者面对面聊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时,信手拈来,侃侃而谈。
权力要受监督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的背景。
涂仕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
推行执法公示制度,目的在于打造阳光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自然要受人民监督,建立这一制度有利于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南昌市接到国务院法制办赋予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协调小组,并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全力谋划、协调、推进这项工作。
谁履职谁公开
记者:南昌从何时起开始试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涂仕华:从去年8月试点,到现在已有八个月时间了。2017年8月11日,南昌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会上宣读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其中就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记者:主要在哪些领域和单位开展试点?
涂仕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收费中开展试点,试点单位为南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40个单位。另外,全市9个县区参照市里的试点方案,相应也出台了本县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并定期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谁履职、谁公开”的原则,各试点单位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记者:行政执法公示包涵哪些内容?
涂仕华:一是加强事前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及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三是推动事后公开。对于行政处罚,要公开被处罚人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对于行政许可,要公开行政许可决定的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等;对于行政检查,要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内容。
防范权力寻租
记者:通过什么方式向社会公开呢?
涂仕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收费分别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和南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记者:实施起来有何具体要求?
涂仕华:事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调整情况,对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审定后,按要求进行公示。
事中,要及时对本单位公示的执法人员信息进行调整更新,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对在执法中不表明身份等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
事后,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原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公开的原信息,并作出必要的说明;行政检查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施,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全部网上公开。
记者:南昌在这项制度试点上取得了哪些成效?
涂仕华:去年以来,南昌市法制办获得了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的试点,让行政执法变得更为透明。通过公示,让公众特别是被执法对象清楚明白其执法依据,让行政机关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畅通了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又能有效防范“权力寻租”出现的“人情案”、“油水案”。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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