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容缺受理”可成为普遍推行的行政规则
发布日期:2018-05-16点击率:798

  “我以为今天办不了,没想到派出所受理了!”昆明市民解女士11日到该市盘龙区新迎派出所办理购房落户,忘了带房产证复印件,但盘龙警方日前推行的“容缺受理”制度,为她免去了再跑一趟的麻烦(5月13日《北京青年报》)。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是户籍窗口的通常要求。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5月1日推行的户口、居住证、身份证“容缺受理”制度,打破了这一传统。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的,由窗口民警出具容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窗口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需补缺的材料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补正。

  应该认为,“容缺受理”制度的提出就是值得赞扬的。一般而言,行政相对人只要求行政权力能够按章审批,提高行政效率就行。至于所需要的材料不全,只能怪自己,也只能等材料齐全再去申办。而政府部门提出“容缺受理”,就是站在行政相对人的立场上,才能“网开一面”,想起这个主意。同时,现在许多政府都向浙江学习,提出“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要求。我觉得,“容缺受理”其实就是“最多跑一次”的发展和补充。正因为有了“容缺受理”,让市民缺少的资料事后补充,通过传真、邮寄和网上办公传递到审批部门,才更能保证市民办事“最多跑一次”成功。

  对于“容缺受理”,市民肯定是欢迎的。可能有人会担心,假如申报者缺少的材料,虽然作出了补齐材料的承诺,但最后却没有按时补齐材料,怎么办?这其实是不用担心的。应该说,大多数人会恪守诚信,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时补齐材料的。即使有少数人失信,政府也不是没有办法。事实上,政府先行办理只是一个环节,办理之后还会继续监管,何况政府有行政、经济、法律等诸多手段,即使到最后,还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呢。这应该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不过,昆明的“容缺受理”虽然是面向老百姓办事,但“面”太窄了,范围只是一个区,具体的内容只是派出所办理落户;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办理的其他诸多事项,并不能享受“容缺受理”的待遇。既然是一项惠民良策,为什么不普遍推行?

  相比之下,倒是广州市海珠区做得更好。从今年3月起,海珠区在全市率先推出多领域、广覆盖的“容缺受理”服务,为企业、市民再辟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涉及政府的数十个领域的95项事项,其中第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涉及17个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城管局、卫计局、质监局、人社局、民政局、食药监局、教育局、气象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同时,政府把这些具体项目的“可容缺材料”“补齐方式”和“容缺时限”公之于众,工作人员在为市民提供“容缺受理”服务时,只需对着清单“按图索骥”即可,这也是市民按章办事、监督政府的“把柄”。

  广州市海珠区的做法更值得普遍推广。这里的经验应该有三条:一是,要把“容缺受理”作为所有行政机关的基本原则之一,和“最多跑一次”一样成为基本要求;二是,要把“容缺受理”扩大到与市民直接关联的所有行政机关;三是,要对行政机关应当和可以“容缺受理”的具体项目和材料列出清单,公之于众,共同遵照执行。

  笔者甚至还有一个建议:行政机关决定“容缺受理”的项目和材料不能只由行政机关自己决定,而应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经上级行政机关审核批准,从而防止一些官员怕出乱子、不肯放权的问题。

  总之,对“容缺受理”我们应该有一个积极的态度。老百姓希望这样,政府也必须积极响应。作者:殷国安   来源:检察日报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010-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