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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遭强拆,应深挖涉事官员的利益所在
发布日期:2016-09-22点击率:1334

8月28日,据澎湃新闻网报道,位于哈尔滨市双城区棚户区内的7处尚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遭到人工破坏,其中包括开国上将刘亚楼将军的旧居。8月31日,媒体再次爆出哈尔滨市纪委对涉及拆迁的11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不可移动的文物一拆不复存,涉事的当地政府机关有的是给舆论一个交代,有的害怕背上“渎职”的罪名,有的出于对上级领导好交差的考虑,往往是将直接参与拆除文物的当事官员予以处分。可在笔者看来,文物遭到强拆后,寄希望于“追责干部”来平息事件,挽回损失,无异于扬汤止沸,没什么作用。  

近年来全国各地古建筑遭到强拆的事件时有发生。尽管国家不断完善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民间组织也不断呼吁地方政府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可为什么古建筑还是频频遭到拆除呢?以笔者观察,“无利可图”是这些文物不受重视的最主要原因。某某区域规划为商务区,某某区域要建设新机场、扩建火车站等等,这些地方政府的规划只要一出,选定辖区的建筑都要为建设新城让步。古建筑往往也难以独善其身,特别是那些尚未能为地方带来商业价值的文物。

每一起文物破坏事件的公之于众,总是伴随着几位涉事官员的仕途中断。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相似的事件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样的动力能够让官员们冒着被处分的风险来对这些文物下手。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将文物保护工作与在任各级官员的政绩挂钩,任期内每一处文物的缺失或破坏都能够影响到每一级官员的仕途升迁,古建筑或许能够永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