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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至2022年 福建全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72件
2018至2022年 福建全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72件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2日举行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委员会主任王珩介绍近五年来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情况。
王珩披露,2018至2022年,全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72件,决定救助3729件,救助人数596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3亿元。
据了解,司法救助金额总体上升。2018年,全省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056.63万元,到2022年,全省发放司法救助金3113.41万元。从人均获得救助情况来看,司法救助金由2018年的2.52万元/人均提高到2022年的4.12万元/人均,增幅高达63.5%。
王珩指出,特殊群体救助比例高。从资金流向及使用情况看,救助对象向弱势群体倾斜,未成年人、妇女的救助金额占比达48.8%。2018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共救助未成年人465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365.05万元;救助妇女2056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618.91万元。对于因案遭受严重心理创伤,以及“因案致贫”生活极其困难,长期无法执行到位的被救助对象,尽可能提高单笔救助金,有效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难和补偿抚慰功能。(完)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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