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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能不能申请行政赔偿?
在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之后,被征收人?是可以申请行政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若向赔偿机关递交了赔偿申请后,相关部门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给予赔偿,也没有赔偿的意思,更没有作出赔偿决定,那么被征收人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
《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再次提醒大家的是,被征收人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时,必须要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