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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事务所:新的赔偿标准已经施行了,为何还有人只拿到一点
发布日期:2022-07-28点击率:223

  在征地拆迁中,违法强拆行为的发生还是很常见的,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被征收方违法强拆后,一般情况下,征收方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相关部门因强拆行为给自己合法财产造成损失的一切赔偿。

  关于违法强拆房屋后的赔偿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害,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价格不足以弥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也就是说,房屋被违法强拆后,判给被征收人的赔偿是不能低于可以通过征收获得的补偿安置。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是不一样的,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把行政赔偿跟行政补偿搞混,认为它们之间没有区别,但事实上,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合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行政相对人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国家弥补行政相对人损失的一种给付救济。

  行政补偿采取补偿实际损失的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国家就补偿多少。

  但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赔偿。

  也就是说,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征收方利用职权,使用暴力行为强拆老百姓房屋或是强占村民土地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赔偿。这个赔偿,我们上面已经说了,不能低于征收补偿利益。

  但是实践中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个别的征收方在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后,不仅没有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还以补偿的方式来解决了问题,逃避了赔偿责任,而且有的被征收人由于对征地拆迁的不了解,对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在房屋被强拆后,想以补偿解决问题时,很多被征收人就会稀里糊涂地答应了征收方提出的条件,拿了极低的补偿,殊不知,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此时可能已经遭受到了侵害。

  因此,凯诺律师就不得不再次提醒大家,行政补偿一般是征收方通过合法程序,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发生的行为。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后,征收方则需要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在支付期限内支付被征收人补偿安置利益。

  对于行政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而行政赔偿则是发生在征收方未按照法定程序强制拆除了被征收人房屋,损害了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之后。房屋被征收方违法强拆后,那么被征收人便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征收方承担赔偿责任。

  简单点来说就是,行政补偿带有补充性,而行政赔偿带有惩罚性。行政补偿的主要目的在于补偿当事人受到的损失,所以其数额不会高于损失,行政赔偿的目的除了补偿当事人受到的损失之外,还有惩罚行为人的作用,所以其数额可能会大于损失。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房屋被违法强拆之后,千万不要轻易地接受征收方想以“补偿”方式解决问题的条件,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被侵害。房屋被强拆后,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他们的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防止他们逃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