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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维权被拘140天,上诉7年获得国家赔偿4.8万元!
发布日期:2022-06-27点击率:275

  近日,一则出租车司机因上访被羁押后起诉获赔4.8万元国家赔偿的消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发从业者们广泛关注。

  8月4日,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出租车司机赵师傅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

  文件中对事件前因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决定对赵师傅予以国家赔偿,共计金额48545元。

  2013年,赵师傅等苍溪县出租车司机因经营权问题前往广元市上访。

  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将赵师傅刑事拘留140天,对此,赵师傅搜集各种材料开始了长达7年的上诉历程。

  首先,出租车司机们的行为属于《信访条例》表述的上访行为,不存在提前申请、固定地点和路线。

  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赵师傅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会,不存在犯罪,于是他通过各种渠道开始申诉。

  7年间,赵师傅走访了当地甚至更高一级的行政、司法机关,申诉自己无罪。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赵师傅的行动终于有了结果。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了解事实情况,最终对赵师傅的错误羁押给予国家补偿。

  赵师傅用7年时间向维权上访中遭遇的不公平宣战,人生能有几个7年?

  司法系统的错误导致赵师傅用7年的时间去弥补?是法律的缺失,还是时代的悲哀?

  出租车行业司机进行上访被羁押的例子并不少,甚至有的直接被判寻衅滋事、非法上访等。

  甚至坐牢10年的都有,这些司机只是在通过上访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已。

  遭遇的却是截访、打击报复,去年,黑龙江哈尔滨一位的哥从北京上访归来后,因忍受不了社区、公司等多方约谈,最终跳江自杀身亡。

  究竟是什么导致今天的局面?为什么行业中存在的乱象最终都以从业者的牺牲而结局?值得管理部门深思。

  赵师傅申诉成功的案例也在向我们预示,法律是我们最强力的武器,遇到乱执法、冤假错案,千万不能妥协

来源: 小马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