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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房屋被征收后,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与测量的面积不一样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的多与少跟房屋的面积的大或小有着很重要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对于拆迁补偿通常都是结合被征收房屋面积来确定的,而房屋面积则是按照产权证上登记的来确定,也就是说,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多少,那么征收方就会按多少来给予补偿。
但是实践中却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就是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房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不一样,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少,可实际面积却大于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那么一般情况下,如果登记的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不一样时,一般会如何补偿呢?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告诉大家
事实上,测量面积与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不符的情况非常多见,但这也并不是无解之题,很多地方也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比如根据《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中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应当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用地、建房批准文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记载情况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未办理确权登记的存量农村住宅,如果符合广州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相关政策中明确的存量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原则,可以参照取得合法产权的农村村民住宅进行补偿安置。
所以,从上述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认定主要以登记证明等为依据,也就是说,如果相关文件以及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面积是120平方米,那么对于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原则上来说征收方提供给被征收人安置房的面积也应当是120平方米(需要注意的是,此安置房地价应当与被征收房屋所占土地是同等地价),对于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也应当要按照120平方米来计算。
而对于没有办理产权证的农村房屋,一般情况下如果符合当地规定的情形,那么则是可以按照合法产权来给予补偿的。
简单点来说就是,一般情况下都是以房屋产权上登记的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
当然了,如果房屋没有产权证,也没有其他的证明文件的话,一般则以测量的为准。如果被征收的房屋既没有房产证,也没有相关的批准文件,记载建筑面积等,但是有相关的材料可以证明房屋是在1981之前建筑且用于住房的,一般以实地丈量的面积为准。
如果被征收房屋是非居住房屋,则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也就是以合同上记载的房屋面积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以测量的方式确定房屋面积的,一般只发生在没有产权证,没有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实践中,如果房屋有房屋产权证,就需要按照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所以,凯诺律师最后要告诉大家的是,在办理产权证时,一定要将自家房屋的面积弄清楚,否则以后遇上拆迁就会非常的麻烦。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大家的利益,一旦遇到不合理的情况,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