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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2024年拆迁中,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怎么办?
补偿安置方案是集体土地征收或是国有土地征收中必须要有的一份文件,而且该文件也应该是征收方需要主动公开的。有了该文件,那么我们广大被征收人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具体的补偿标准,补偿是否合理等,所以,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来说非常的重要。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需要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及土地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好补偿安置方案之后需要在征收范围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公告至少三十日,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如果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则需要组织大家听证。
但是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方却往往忽略这一程序,也就是既不在网上公开补偿安置方案,也不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公布,这显然是不合法的,是侵害被征收人知情权的行为。
所以,此时广大被征收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第一时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取这些材料。当然了,随着征收方的法律意识的逐渐增高,绝大多数征收方都会依法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之后,一定要拿手机拍照、录像(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很多征收方在发布补偿安置方案没几天就会自行撕毁),以免我们无从考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那么,补偿安置方案中必须要有哪些内容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必须要有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数量、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反馈渠道等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如果征收方所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中并没有这些内容,或是内容不明确、不完整,甚至是没有该文件那则是不合法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
那么实践中,要是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话要怎么做呢?
1、申请听证
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之后,如果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是对补偿标准不满意,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限内向相关部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也就是需要在30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村委会或是相关部门,要求他们组织听证,并且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安置方案。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时间点,一旦过了,那么相关部门可能就会认为你对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从而以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的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当然了,组织听证只能是在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情况下,如果只有个别几个,那么,那可能会实现不了。
2、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听证会后,如果相关部门并没有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说是对修改之后的补偿安置方案仍然不满意,被征收人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避免浪费掉自己的救济权。
因为,我们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不光只是自然资源部,事实上,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然资源部只是补偿安置方案的拟定部门,并非批准部门,我们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征收补偿方案的批准,而非征收补偿方案公告的制作。所以,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3、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后,如果有关部门维持了相关部门的作出行为,或是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我们被征收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万不可因自己的主观意识,扰乱维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