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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对被征收人有影响吗?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是土地征收中经常出现的一份文件,这份文件一般主要针对的是已经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拿到了相关的补偿安置,仍无理阻挠实施土地征收的被征地农民。
但实践征地中,总会有被征地农民认为补偿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补偿不合理等,那么此时,有的被征地农民则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则会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拒绝领取征地补偿款,甚至是安置房,以此来给征收方施压,让其提高征地补偿款,可是有的征收方根本不理会被征地农民,其只要一遇到被征收人因补偿而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时,害怕征收进程会减慢,便会为了不让征地项目有所停滞,能顺利尽快推进土地征收工作,就会针对被征地农民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一般而言,对被征地农民来说,在土地征收中,无论是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还是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对被征收人来说都是非常致命的一击,因为无论是上述中的哪一份文件,都对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比如,要是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不够重视,那么房屋很有可能会被强拆,或是地上附着物被强制清除。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先提前提醒大家,在土地征收中,如果收到上述两份文件,尤其是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时,大家一定要重视,避免房屋或是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被强制拆除、清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