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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我国法律严格保护的,也是农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没有了土地,那则意味着农民老百姓又失去了一份最主要的收入,所以我国法律上严格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地占有使用,更不能恶意地毁坏土地,将土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也就是说,无论占用什么土地,都需要逐一地向有权机关进行报批,在未报批的情况绝不允许任何人在土地上搞建设,所以几乎所有的政策规定上都明文规定,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保障农民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但其实,抛开会让农民永远失去土地的非法占地行为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可能也会让农民离自己的承包地越来越远,就是易地扶贫搬迁。
事实上,易地扶贫搬迁对生活在交通不便利,生活在大山里的农民老百姓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好事,也是许多老百姓都比较期盼的,因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不仅可以让这些生活非常窘迫的老百姓过上比之前更好的日子之外,而且还改善了其的居住环境。
但同时,易地扶贫搬迁也会带来一些问题,且这些问题也导致许多农民老百姓,不愿离开这个地方。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呢?
从许多老百姓咨询反映的情况中来看,之所以有老百姓不愿搬迁,其怕的就是自己以后没有了土地,一辈子以土地为生的老百姓,在没有了土地之后,可能就会产生各种疑虑,比如再想进山种地就会越来越远,再比如就是生怕相关部门收回自己的承包地,从此以后彻底无地可种,没有收入来源。那么,易地扶贫搬迁后,农民的土地怎么办呢?会不会被收回?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也都是有考虑到的,在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规定中也都做出了规定。比如近日发布的《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指出,切实保障搬迁群众在迁出地原有合法耕地、林地、草场等承包经营权以及各类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等权益,探索整合利用腾退宅基地和碎片化集体建设用地,加快土地流转。
且去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省级多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也有相关的内容,对迁出区资源资产,搬迁群众依法享有的承包地(耕地、林地、草地等)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享有支农惠农政策补贴。
那也就是说,农民不会因易地扶贫搬迁失去原有承包地的合法经营权,失去土地,相关部门也不能因此收回其承包地,搬迁群众仍然享有耕地、草地、林地、农用地等各项农业补贴和生活补偿的权益,而且农民进城落户后,还可以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来增加自己的收入。所以,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大可不必担心搬迁之后会失去土地或是土地相关的权益。
事实上,了解一点法律知识或是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人都知道,易地扶贫搬迁的前提是贫因户自愿搬迁,而不是以让农民放弃现在享有的权益为前提。
简单点来说,易地扶贫搬迁只能在老百姓非常愿意的情况下进行,不能强迫他们搬出大山,搬出旧房屋,更不能以让农民放弃其现在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实践中,如果有相关部门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以退出土地各项权益等为搬迁前提,那么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或是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