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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2023年征地拆迁应当要遵循什么原则?
发布日期:2023-02-14点击率:119

  2023年春节已经过完了,外出务工的老百姓纷纷踏上了回程之路,开启新一年的工作之旅。而不少的基建项目也正在悄悄地展开,如修路工程、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等。那这些项目的建设我们之前也说过,自然是需要占用国有土地或是集体土地的,那么这也就意味着这些项目所占用土地的地区的老百姓又要遇上拆迁了。

  想必大家都知道,征地拆迁必然会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无论是在启动征收之前的征收工作,还是启动之后的征收工作,都应当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让行政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那么,只有这样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才能进一步地得到保障,征收工作才能顺利完成。那么2023年征收,应当要遵循什么征收原则呢?凯诺律师结合办案经验整理出了以下几点,希望会对广大被征收人有所帮助,一旦发现,征收违反以下原则,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不管是土地征收还是房屋征收,都应当是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个是铁打的征收原则,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改变。

  简单点来说就是必须要先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之后,才能启动征收工作,而不能先要求被征收人搬迁,拆了房屋之后才给补偿,这就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而且就算与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只要补偿没有到位,一般情况下也不能要求被征收人搬迁,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所以,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记住这一句话,补偿不到位,咱就不搬迁。

  实践中,如果征收方在未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或是其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就要求搬出被征收房屋,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拒绝搬迁,然后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

  二、禁止使用违法行为强迫被征收人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补偿未到位,未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被征收人采取断水、断电、停供暖气、强拆等,强迫被征收人搬迁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法律法规上规定的很明确,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若想尽快拿到土地,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先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话,那么,征收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不是直接强拆,或是使用对被征收人不利的手段强迫其搬迁,否则征收方的行为就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因此在实践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遇到征收方以断水、断电等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收集证据,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留证,然后及时地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