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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拆迁律师:屋主不签字房屋是否可以强拆
发布日期:2018-09-03点击率:399

  无论是正常的拆迁还是强拆,当事人也就屋主都是有知情权的。但是,有很多“钉子户”认为,只要自己不签字,就能保住自己的房屋,以此和开发商或者政府机构提出许多无礼要求,那么,屋主不签字房屋可以强拆吗?

  一、 屋主不签字房屋是否可以强拆

  (一)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二)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二、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拆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三、实施强拆的法定程序

  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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