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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律师:商铺拆迁怎样不吃亏,记住这10句话,没人能忽悠的到你!
发布日期:2018-08-13点击率:326

  商铺拆迁跟房屋拆迁相比的话,商铺拆迁的经济价值可能会更高,但是有很多的老百姓由于不懂得国家征地拆迁中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往往在征地拆迁中比较的吃亏,尤其是商铺拆迁。各种明坑暗坑,一无所知,从而导致损失惨重。

记住下面10句话保证不会在拆迁中吃亏

  1、在征地拆迁中必须要看到拆迁协议之后,才能确定拆迁是不是合法,才能知道要索要哪些赔偿。同时还有就是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2、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3、对于违建,相信很多老百姓都不是很清楚,对于拆除违章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4、对于拆迁补偿的方式一般是实行货币补偿以及产权置换,也可是两者相结合。

  5、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对于评估价格有疑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应。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6、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7、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8、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9、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0、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北京拆迁律师提醒大家,不管是房屋拆迁还是商铺拆迁,经常由于补偿的原因导致双方闹的不可开交,所以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可以提前咨询律师或是及时的请专业拆迁律师介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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