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安徽:行政公益诉讼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发布日期:2019-05-21点击率:729

  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今年1号文件的形式,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诉讼应诉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被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公益诉讼生效裁判,被诉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

  按照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领域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或者不作为。该通知为此强调,各级政府对行政公益诉讼4个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4个领域的主管部门负有直接责任。

  这份印发给安徽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及省直各部门的通知指出,行政公益诉讼,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活动。对检察机关诉前提出的检察建议,要全面对照,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被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公益诉讼生效裁判,被诉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

  该通知还就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发生作出了规定,强调要加强对行政公益诉讼个案的剖析和类案的研究、加强4个领域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完善相关行政决策程序、加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通知特别要求司法行政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与同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整理汇编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做到办理一案、纠正一片,同时联合检察机关对行政公益诉讼多发领域、多发地域开展执法检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行政机关予以通报,以推动问题整治到位。

  据悉,这是安徽省政府继2017年5月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政府支持行政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后,制定的又一支持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而专门就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在省级层面下发通知,这在全国亦属首次。来源:人民网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