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浙江舟...
凯诺律所2025年五一放假通知!
针对同行律所冒用我律所名称进行...
【胜诉公告】七年维权路,一朝正...
【胜诉公告】海南某村委会复议县...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队介入海...
凯诺征地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春节假放通知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8类涉税行政复议案件将可调解
合肥日报讯 昨日,记者从地税部门获悉,为提高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从2015年1月1日起,8类涉税行政争议事项将能申请和解调解。
据介绍,日前省地税局出台了《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该办法规定,我省范围内涉税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赔偿补偿争议、奖励争议、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适用税法有争议等8类涉税行政争议事项,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行协商,可以在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和解,也可在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调解。
- 上一篇:行政复议五统一百姓维权更便捷
- 下一篇:太原市拟推出行政复议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