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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探索关联性行政复议案件一揽子调解解决方案
市区案件联办同步调解32起争议
近期,司法部聚焦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遴选出第四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其中,徐某等不服北京市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置房屋限制转移登记行政复议案入选典型案例。在该案调解过程中,北京市相关部门探索关联性行政复议案件一揽子调解解决方案,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同步调解32起行政争议,统一调解工作标准、法律认定和处理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3年8月,北京市某镇政府认定申请人徐某等16人未经规划许可私自在原房屋上加盖简易房,属于违法建设,遂作出23件《限期拆除(回填)决定书》,要求其限期拆除。
此后,镇政府又向北京市某管委会发送《关于协助暂停办理房产登记的函》,要求暂停办理该批房产登记。据此,某管委会陆续对该批房屋设置了限制转移登记。申请人不服,于今年3月以某管委会为被申请人,向市政府提出16件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管委会作出的房屋限制转移登记行为。
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受理申请后审查发现,申请人此前曾以镇政府为被申请人向区政府提出16件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正在办理中,因具有高度关联性,故决定对申请人分别向区政府和市政府提出的共32件申请进行一并处理。
行政复议机构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该案关系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镇政府、区政府、管委会多级行政主体,遂启动市区两级案件联合调解机制,共同开展调解。针对23件《限期拆除(回填)决定书》在送达程序上存在瑕疵且镇政府已撤销部分决定书的情况,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督促镇政府撤销剩余的决定书,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
在此基础上,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与申请人多次沟通促成相关方同意调解。调解过程中,行政复议机构向当事人释明,申请人未经规划许可私自加盖简易房,属于违法建设,依法应当拆除。此外,鉴于《限期拆除(回填)决定书》因程序瑕疵被撤销,行政复议机构建议管委会自行纠正限制转移登记行为。
经调解,申请人承诺配合拆除违法建设,并当场撤回了向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提交的32件行政复议申请,镇政府表示将做好违建拆除后房屋的恢复和安全措施配建工作。
“行政复议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北京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具有统筹调配各类行政资源化解争议的重要制度优势,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北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履职、多方联动,充分运用调解制度定分止争。本案中,行政复议机构探索关联性行政复议案件一揽子调解的创新实践,通过市区两级案件联合办理,统一调解标准、统一法律认定、统一处理方式,一次性化解了32起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刘泽军教授认为,与采取行政复议决定结案的方式相比,调解的优势在于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多种矛盾进行一并调解、一并解决,彰显了行政复议灵活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该案在调解过程中推动管委会根据镇政府申请自行纠正限制转移登记行为的做法,既运用调解制度定分止争,又对行政行为进行了全面的合法性审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