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这五类案件 行政机关“一把手”应出庭应诉
这五类案件 行政机关“一把手”应出庭应诉
每日甘肃网11月1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甘肃省司法厅积极对接,推动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印发《关于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化解争议的实施意见》,聚焦出庭应诉工作的难点、堵点,努力提升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意见》明确规定从五个方面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或行政赔偿案件;因责令停产停业的案件;因暂扣、撤销、吊销行政许可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或者公民丧失生活主要经济来源的案件;因限制人身自由引发行政争议的案件;法院认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其他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意见》同时要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前,应专题听取案件原承办人员关于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汇报,提前熟悉案情,充分了解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和主要观点。对于有可能实质性化解争议的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提出化解争议的具体方案,力求做到“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
来源: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