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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司法局抓好“四项举措” 奋力谱写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篇章
发布日期:2024-05-20点击率:120

  今年来,南开区司法局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有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在“能”字上发力,下好专业水平建设“先手棋”

  一方面,注重能力全面跃升。新复议法从复议审理程序、到复议审理结论,再到复议决定监督执行都进行了大幅度地修改,为保证新复议法实施到位,区司法局通过座谈会、经验分享交流会等方式,广泛交流学习和实践中的难点,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有效缓解了行政复议工作案件审理难度激增的压力,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另一方面,因案施策精准提升能力。新复议法将行政协议、国家赔偿等领域案件纳入行政复议范围。面对这些全新领域案件,区司法局以素质提升保证审理质量为出发点,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同堂学习的形式,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推动案件审理质效不断提高。

  二、在“用”字上见效,焕发流程再造“新活力”

  一是用心服务人民群众,用心倾听人民群众诉求。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倾听申请人意见,灵活运用“现场+网络+邮件”等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保证当事人的阅卷权利、听证权利,将复议申请人的意见作为复议案件审理的重要考察内容,在复议案件审理期间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各项权利。

  二是用心提升审理质效。1.建立“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模式,使复议案件审理“从对抗走向对话”,在凝聚共识中达到案结事了化心结的成效,降低了复议决定的再诉率,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积极转变办案理念,从注重裁判式向裁判与实质性处理融合统一转变,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落实立案时充分沟通、析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审理中通过召开听证、谈话等方式充分听取申请人与被申请方双方意见,把法律法规摆在前,落实调查取证,确保调解客观、公正;结案后,积极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调解协议,避免矛盾反复和激化。积极探索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标准,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行政争议。

  三是多层次推进繁简分流。明确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案件范围和办理流程,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简出效率、繁出质量”。区司法局在落实天津市司法局印发的《天津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的简易程序规定》的基础上,持续优化行政复议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简易处罚决定、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根据新复议法的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积极履行简易程序的办案要求,压缩审理时限,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

  四是增强行政应诉能力,妥善化解败诉风险。1.增强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保证审理过后的每一起复议案件都经得起诉讼的检验。对于复议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产生的疑虑,必须全部弄清楚,搞明白,不能存在似是而非的情形。2.增强行政应诉本领,提高行政应诉技巧。要让道理讲的出来,讲的清楚,争取审判机关的理解和认同,保证每一个复议决定都经得起推敲、3.提高行政纠纷的化解能力。在应诉环节,提高同审判机关的配合水平,致力于共同化解行政纠纷。对于诉讼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诉讼风险提示函的方式,提醒行政机关规范自身执法行为,避免败诉案件的发生。

  三、在“督”字上突破,抓住规范执法“关键点”

  一是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前纠纷化解机制,着力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风险研判工作,做好行政争议的早期预防。通过类案分析、府院联动、提出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等措施,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最佳方案,实现行政争议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

  二是抓末端,治“已病”。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执法意见建议,达到“纠正一件、规范一片”,以点带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效果。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涉案部门共同召开案件交流研讨会,共同协商、逐案制定具体方案,提高破解难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是抓规范,治“通病”。1.对复议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意见书等形式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提醒督促整改,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纠错决定书、意见书、提示函和复议后败诉案件情况统计分析研判机制,总结宣传亮点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2.善于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善于运用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监督纠错,努力形成全区整体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格局。3.多做解释帮助工作,协助行政机关更好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善于运用法治手段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帮助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行政。

  四、在“理”字上下功夫,突出复议工作“规范化”

  一是增强复议决定说理性。1.在复议审理环节,增强文章的说理性,特别是增强对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履行的程序进行充分的论证,让群众在行政复议中充分理解和体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所进行的考量,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更好履行行政职能奠定基础2.做好复议文书的公示工作,发挥好复议文书示范引领作用,进而助推复议文书规范化,同时更好地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

  二是增强复议调解工作合理性。抓矛盾化解,促定分止争。区司法局积极拓宽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及时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对个别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实地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质证等方式,及时查清案情,迅速解决争议。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等方式审理案件,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三是增强复议档案保管工作规范性。复议卷宗,作为复议工作的重要载体,发挥着记录复议工作,考量复议质效的重要作用。南开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复议卷宗的管理工作,定期收纳复议案卷,装订成册,保证案卷收纳的规范性。

  群众有所“呼”,复议有所“应”。南开区司法局将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深挖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审理模式,做好法治服务保障,多措并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南开区的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贡献复议力量。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