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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可遇可期
发布日期:2024-01-03点击率:140

  刚刚过去的2023年12月,行政复议必是关键词之一。

  2023年12月1日,全国行政复议法“千场基层宣讲”启动仪式暨北京市首场宣讲活动在京启动。大幕就此开启——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各地行政复议机构主动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公共场所,把行政复议法送到人民群众手中,基本实现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举办一场基层宣讲。

  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该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作出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之后,有关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3年11月7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举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和司法部部长贺荣出席开班式并授课。来自全国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从事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的36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工作联动,强化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形成了深化诉源治理的合力。此前,司法部分管领导就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带队赴北京市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北京、山东两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情况介绍以及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和学习宣传,有力推动了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周院生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2023年全国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实现了明显增长,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服务大局效能持续优化,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日益凸显。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实施,行政复议必将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复议之光点亮城市  提高知晓度首选率

  2023年11月30日,江苏省仪征市,占地30余公顷的大江风光带法治主题公园里人头攒动。由紧邻长江的扬子江公园改建而成的这个公园正值开园日,不少市民、游客慕名而来。

  与别处公园所不同的自是浓厚的法治特色。漫步在长江岸线的步道上,150多块法治橱窗展板的宣传内容,都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其中展示的15项行政复议范围,引来人们驻足观看。“如果不是今天看到这些,还真不知道行政复议法离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原来这么近。”市民刘先生说。

  赵女士则亲身体会过行政复议带来的好处。随着农村的快速发展,很多田地由农业承包大户承包耕种经营。赵女士家住农村,为了在照顾盲人丈夫的同时也能获得一份收益,近年来一直为家附近的某承包户耕种田地。2023年5月,赵女士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人社部门认为赵女士和某承包户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不应认定为工伤。赵女士不服,向仪征市司法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彼时,对于工伤认定类案件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尤其是考虑到该案是在新型农村承包经营方式出现的情况下发生的新类型案件,今后可能还会有不少类似案件,仪征市司法局认为应当受理此案。该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召集赵女士、承包户、人社部门三方坐在一起,厘清法律关系,分析法律责任,最终成功化解了这一行政争议。挂在仪征市司法局的一面“公平公正办实事,尽职尽责暖人心”的锦旗,正是赵女士对仪征市司法局积极主动作为表达的感谢。

  2024年1月1日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此类案件就不再会有困惑了,因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明确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行政争议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扩大,正是本次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一大亮点,这也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重要举措。行政复议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通过行政系统的自我监督和纠错,化解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实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想把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好、彰显好,强化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是关键。近年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

  2023年,司法部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指导各地行政复议机构严格把握法定受理条件,避免出现“该受理不受理”问题。这些理念思考和实践探索为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提供了重要参考。

  当然,将更多的行政争议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前提,是人们对行政复议有足够的认知与了解。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通过后,尤其是2023年12月以来,有关该法的宣传活动在各地如火如荼开展,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高潮。

  2023年12月5日晚,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标建筑广州塔亮起了“加强行政复议,推进依法行政”的公益宣传标语。与广州城市繁华中轴线光影交织,闪耀珠江两岸,成为当晚羊城一道闪亮的风景线。复议之光点亮羊城的夜空,照进人民群众的心中。

  在河南省濮阳市城区公交站牌的宣传栏里“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湖南省长沙市地铁站的智慧屏中“方便百姓申请复议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公益宣传标语,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在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宜春市樟树市的繁华地段,市民们可以通过参加寓教于乐的打卡集章、飞镖投射等新颖游戏活动加深对行政复议法的认识。

  ……

  无论是哪种方式的宣传,都让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大为提高,对于更好发挥行政复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从认知到了解再到运用,还需要一个关键点,即让群众参与行政复议更加便利。这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中也有体现,例如“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也在这方面有不少创新之举。

  自2023年1月起,当事人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网上申请平台的开通,使当事人在传统邮寄、当面申请的方式以外,还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实现权利救济,打通了专利行政复议申请“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即可申请行政复议。目前,复议电子申请量约占专利复议申请量的40%。

  在上海,市、区两级政府2022年全面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目前网上申请复议案件占比近五成,并呈上升趋势。“上海复议”微信小程序打造完成并上线运行,这个小程序具有申请书辅助生成、在线补正、进度查询等功能,提高了申请便捷度,方便了申请人参与和监督行政复议。此外,上海还实现了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区域全覆盖,2023年全市各区均已完成基层服务点建设,提供咨询、收件等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申请行政复议。

  在浙江,一方面对行政复议案件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努力让行政复议更接近群众,更便利群众。拓宽申请渠道,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和服务窗口943个,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9423件,同比增长51%。在浙江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App)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实现全省申请行政复议“零次跑”。

  在山东省滨州市,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服务进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467个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和“惠企联系点”,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服务点直接联系服务群众12000余人,接待群众逾40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300余件次。“一个行政复议服务点串起便企惠企万千事。通过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形成行政复议便企惠企全链条工作机制,让企业切身感受到行政复议的便捷、公正和高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家成就梦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滨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东说。

  据了解,2022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9万件,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4亿元,扎实践行了“复议为民”宗旨。

  学习培训热潮掀起  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落地实施,可以预见行政复议将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方式,作为行政争议解决主体的行政复议机关,准备好了吗?

  大规模的学习与培训热潮,正席卷全国。

  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天津、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南、重庆、陕西等省(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省(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有效发挥出“关键少数”在行政复议法学习中的头雁效应。

  黑龙江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行政复议是监督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深刻理解行政复议制度新变化新要求,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功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质诉求。

  江苏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主持会议并讲话。许昆林要求,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后,行政复议机关将面临的行政复议案件量增加、行政复议办案要求更高、行政复议工作任务加大等多重挑战,各级政府和行政复议机构要超前谋划、提前布局,准确把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切实保障新法顺利实施。

  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王清宪要求,准确把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行政复议摆在多元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的重要位置;要加强行政复议专业能力建设,以行政复议倒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行政复议法落地实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罗建华在会上就行政复议法修订的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作了专题讲座。

  宁夏回族自治区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宣传月期间,要求各地各部门至少安排一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或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专题学习行政复议法。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天舒批示,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列入政法机关联组学习会议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列入2023年12月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议题。行政复议宣传月首周,全区27个市、县(区)中有25个组织了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

  行政复议人员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培训的重点对象。2023年11月1日至2日,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对全国2.6万名行政复议人员开展了全员在线培训。贵州、青海、新疆等23个省(区、市)对本地区行政复议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抓紧储备办理新类型案件的实务经验,提高行政复议人员正确理解、适用行政复议法的能力水平。

  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正确理解和适用行政复议法的能力水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至关重要。一些国务院部门根据自身实际,自上而下掀起了学习热潮。生态环境部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面对面大讲堂”第四讲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副处级以上干部全员参加。

  全国海关通过多种方式整合资源、精准普法,推动海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熟悉行政复议渠道和程序,依法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海关总署邀请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以视频方式向全国海关专题授课。杭州、黄埔、南昌等地海关邀请行政复议实务工作者、法学院教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专题讲座。宁波、深圳等地海关利用业务现场因地制宜建设行政复议法宣传“微景观、微场地、微角落”,加大宣传资料、宣传产品投放播放。海关还针对领导干部、各级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复议人员、海关工作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不同需求,精准地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海关总署党校和海关院校法治教育课程、初任和任职培训、现场执法、争议化解解决的各个环节。

  各地也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北京、湖北、湖南、海南等13个省(区、市)将行政复议法的培训延展到各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使准确适用行政复议法成为执法人员的必备能力。浙江全省党校系统主体班次共上行政复议法课程,在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云讲堂开设行政复议法专题,实现全省30万公务员云上学法。

  配套制度加紧建设  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配套制度建设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重要内容。周院生表示,司法部将推动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抓紧制定行政复议人员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有效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有关工作规定正在加紧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立改废释。辽宁、吉林、贵州等17个省(市)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配套机制。北京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办案质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四川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办案流程、文书起草等作出规范指引,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湖北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研究起草《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生效对行政执法机关提醒要点》,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广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提升行政复议政治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监督依法行政能力、信息化能力等“六种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要求对37件部门规章、6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其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一致性,并就国家知识产权局涉及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衔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进行重点研究,成立工作组开展规程修改工作,配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进程及时明确新增制度的复议规则。

  队伍建设、基本保障等也在积极准备中。各地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案件数量增长实际情况,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努力做到案件“接得住、办得好”。甘肃省委书记胡昌升明确要求,甘肃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力争在全国走前列、做示范。省长任振鹤亲自担任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事项,作出20多次指示批示,提出并亲自督办落实“五有”保障要求。全省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增加近10倍,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行政复议业务用房累计新增2.24万平方米,新增经费3000多万元,实现职能集中整合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保障到位。

  四川以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行政复议机构职能有力聚合,在省市县设置行政复议内设机构256个,司法厅设立4个复议应诉处,核定编制数32名;落实编随事走原则,全省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数1008名;各级复议机构新建50多个行政复议大厅,便利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湖南省本级高标准配置听证室、调解室等业务用房1300平方米,置备办案设备,建立“云上复议”网上听证系统,有效保障了办案需要。山东省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落实行政复议机构编制、人员力量等问题,批准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增加10余名编制,加强经费保障,高标准打造行政复议场所,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

  复议实践奠定基础  多地贡献有益经验

  此前的行政复议实践及其积累起来的有益经验,也将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顺利实施送上“东风”。

  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量的合理增长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客观要求。2023年,浙江省所有市县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量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复议诉讼比值突破2.5,多项创新制度被吸纳进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例如,注重行政复议引流,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行政复议服务窗口与法院诉讼窗口共同进驻中心,努力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引流到行政复议渠道。2023年全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引流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27.8%。承接司法部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依法导入行政复议工作试点,确定4个设区市局和40个县(市、区)局为试点单位,已从信访渠道引流行政复议案件760件,办结率75%以上。

  因为认为从网上购买的某品牌手工鸡蛋酥的生产商浙江龙游某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授权,某公司先后3次通过网络信访途径向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要求查处该违法行为。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超出管辖范围”和“不予立案”的答复意见。后该公司又再次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该违法行为。面对该起重复信访件,龙游县行政复议局审查后认为,该事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遂制作《行政复议告知书》,及时告知并引导信访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最终,龙游县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撤销了原“不予立案”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

  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也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重要任务。广东近3年共办理案件近10万件,近80%的行政争议被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和各类提醒(整改)函3000份,全省综合纠错率为32%。浙江牢牢把握“自我纠错”这一功能定位,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行政复议“小切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大场景”。着力抓实执法行为源头规范,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行政复议决定抄告、案件违法违纪线索移送等监督指导机制,向前端执法部门有效传导规范执法压力,推动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从2018年的11.79%下降到2022年的5.85%。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共作出复议应诉案件通报、督办提示函、责令整改函等522份,约谈执法部门36次,启动追责程序29次。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明确规定。全国海关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升级行政复议系统,建立集在线受理、远程听证、电子送达、案后总结、卷宗归档等场景应用为一体的全链入网行政复议体系,科学运用海关智慧法治建设成果,实现海关行政复议智慧化,进一步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税务系统长期以来以实质性化解税务纠纷为根本出发点,以充分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和监督、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为落脚点,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积极开展调解和解工作。近4年来,各级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已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和推动各方当事人和解,妥善解决涉税争议千余件,约占所有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数量的两成以上,有力发挥了税务行政复议定分止争作用。

  江苏省苏州市强化行政复议能动作用,推动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协调、事后问责的全过程复议监督格局。出台并推进实施行政诉讼案件“两降一升”实施意见,推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源头治理。2022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2023年以来全市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率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出台《关于加强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实施意见》,并配套推出工作指引,全面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协调指导行政机关及时消除行政行为的违法状态,有效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苏州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过错责任处理暂行办法》,2023年以来制发建议书10份、意见书2份;联合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情况专项督察,对上半年行政败诉案件量超过3件和存在可能败诉风险案件较多的6个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

  我们有理由相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确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将在以往行政复议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依法治国,重在法之必行。期待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更好地监督政府自身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坚持复议为民,依法维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焕发出更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