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征收程序不合法、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相关部门违法逼迁等,那么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相关材料,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后,可在6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中的有关规定,认为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复议通常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因行政复议的时效比较的短,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抓好维权期限,避免错过。如果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