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苏报讯(记者赵晨民通讯员成暄妍)为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审慎包容监管。据统计,全市已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计114件,涉及金额约858万元。
日前,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美容美发店在经营过程中不按照标价收取费用,男士洗剪吹标价30元,实际收取顾客88元。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举报情况属实。该店经营者对自己涨价后未明码标价、未按照标价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解释称节日期间理发店涨价属于行业惯例。执法人员教育经营者:节日期间惯例涨价属于正常的市场现象,但是要明码标价、要将收费标准公示在店堂内;特殊时期涨价离谱会给消费者造成“趁火打劫”的负面印象,不利于自身的长期发展。
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解释,该店经营者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情节,承诺立即改正。鉴于该理发店经营者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情节轻微、主动纠正、且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执法人员适用《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对该案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自《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出台以来,苏州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审慎适用免罚轻罚规定,截至目前,共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计114件,涉及金额约858万元;从轻行政处罚案件计71件,涉及金额约362万元;减轻行政处罚案件计39件,涉及金额约421万元;三项合计1641万元。来源: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