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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国都市报海口2月6日消息(记者 陈丽娜 通讯员 周海玲)2月5日,海口龙华区依法查处4起涉嫌构成违反《价格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其中,对2家未明码标价的摊位拟罚款各5000元,对2家未履行执行倡议价的农贸市场拟罚款各50000元。
2月5日,龙华区政府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对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海口城金农贸市场、海口龙华水英双拥市场、海口龙华农贸市场、新港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展检查。检查发现,农贸市场大部分摊主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但是也有个别摊主存在违规行为。在对海口龙华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66号蔬菜摊位销售个别蔬菜未明码标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已立案调查,拟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在对海口龙华水英双拥市场检查时,发现21号水果摊位销售蔬菜和水果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已立案调查,拟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在对海口龙华坡博农贸市场、海口城金农贸市场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开办方未履行执行倡议价的价格承诺,已立案调查,拟处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未来将持续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诚信经营。来源:南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