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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国的农村与城市都存在着巨大的悬殊,农村在各个方面都落后于城市,如教育卫生医疗等条件,确实与城市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大城市资源多,农村日益空心化,落后的条件使得更多的人走出家门奔向城市。然而,千百年来,我们国家正是在乡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为了缩小日益扩大的差距,国家也一直在推动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拆迁。总有这样那样的新闻被曝出执法人员进行强拆,也或者有钉子户,几十年如一日,不动如山。这都是我们当代社会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安土重迁的情结,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当方法。
在去年的5月,甘肃省某区居民的王先生,因生计的原因,与当地的从科学院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经营苗木。再后来,这边区域被征收,但是,在土地上的作物补偿费用,没有和征收方达成一致。在调查的过程中,有发现由于各种原因,王先生并没有与科学院正常续约,但是,存在实际的租赁关系。
然而,农科学院并没有与承租人王先生协商具体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就与钟淑芳签订,地上附着物及构造物补偿协议。在此之后以致函的形式,向王先生发出通告将土地上的作物搬出。王先生也是十分的气愤,没有接受。
随后,有关部门认为王先生无故阻挡施工方施工,扰乱秩序,无法正常运转,决定对其实施处罚。王先生的苗木被强拆强推。为此,作为一介农民的王先生说,规则都是他们说了算,我一个农民懂得什么?所以就询问了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表示第一,作出该处罚的事实依据不清,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提提出复议申请。第二,忽视并侵犯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拆迁后的补偿问题,并没有与王先生主动的协商协调达成一致。
最后,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并在30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合理合法的决定。在次提醒,各位被征拆人,拆迁过程中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以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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