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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遇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依法行政,信守承诺、诚实守信这在征地拆迁中是非常重要的,依法行政主要体现在征收程序合法,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不存在征收程序颠倒等行为,严格落实了补偿政策,而信守承诺、诚实守信主要体现在,及时支付了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款、交付了安置房,这要落实到实践征收中时,这既可以有利缓解征迁纠纷,也可以使征收方能顺利地推进征收工作。
但事实上,在实际征收中,却往往有征收方与这几点是背道而驰,明明法律法规上规定,双方在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并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需要及时地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安置补助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约定的其他补偿等。
可个别征收方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始终是不愿意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对被征收人进行全面的补偿安置,只给予被征收人部分补偿,有的甚至还会不承认,不承认双方签订了这么一份安置协议或是补充协议,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逃避补偿职责。
那么试想一下,签订了补偿协议,又强迫被征收人交出土地,并腾空房屋,且在还未履行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强拆被征收人房屋,拿到土地,这种行为跟“强盗”有什么区别?
征地拆迁本就是利国利民,只要能够依法行政,相信必定会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益处的,对老百姓也是有好处的,但由于太过急功近利,所以在实践中,被征收人经常会与征收方发生矛盾纠纷,一旦发生纠纷,那对双方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比如从实践过程中我们看到,有的被征收人在遇到补偿纠纷时,往往情绪会比较的激动,心理承受压力较小,再加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又比较心切,所以通常会做出一些令人非常痛心的事情。
但是,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在实践中其实是非常多见的,并非个例,所以在遇到这种问题时,一定要先保持一下比较平衡的状态,不要着急,不要焦虑,更不要不按常理出牌,一定要保持理性,依法维权,切莫冲动,俗话说“冲动是魔鬼”,一切冲动的行为不仅会让自己受苦,也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所以在行事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否则就太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