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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相关部门违法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发布日期:2024-05-09点击率:125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相关部门违法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对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房屋进行了调查、认定,且最终确定为违法建筑,那么从原则上来说,对于必须要拆除的,也还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可实践中,有的相关部门在确定房屋确实是违法建筑以后,在什么文件也没有作出的情况下,就直接“霸王硬上弓”针对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

  那么,针对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当事人是否还有权利要求他们进行赔偿呢?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虽然违法建设者有违法情形,但是其也有值得保护的相关权益。所以,相关部门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直接以简单粗暴的方式,针对违法建筑实施了强拆,导致该违法建筑材料,室内合法财产损坏,相关部门应当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违法建筑被相关部门在未履行陈述、申辩、催告、强制执行等程序的情况下拆除了,当事人是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确认他们的强拆行为违法,并就针对他们的违法行为给自己合法财产造成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另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就这条规定而言,国家保护的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合法的利益或是违法利益,则是不予保护的。但不予赔偿的前提是,相关部门采取的方式和程序都合法,反之,从立法的目的和利益衡量来看,则需要予以赔偿。

  那么,如何对违法建筑被违法强拆之后的赔偿范围进行确定呢?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应当对违法建筑的建筑材料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审判办案指南(一)>的通知》规定:“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案件中,相对人表明仍需要使用建筑材料的,行政机关负有返还义务,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返还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违法,并要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虽然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但是违法建筑上的附属材料属于合法财产,并且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所以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之前并没有就该材料进行保护,那么其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全部予以损坏,或者说是拆除之后不予返还,甚至是故意损坏等,那么从原则上来说应当是要进行赔偿的。

  二、违法建筑中的其他合法财产。

  除了要对建筑材料进行赔偿之外,如果在强制拆除过程中,还损坏了当事人家中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电视机、冰箱、空调、衣橱、餐桌、沙发等等这些家电、家具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那么,相关部门也是要予以赔偿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一般情况下,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需要对违法建筑内的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可是实践过程中,极个别的相关部门为了省事,会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拆除,这自然就会导致当事人家里的其他合法财产被损毁,所以,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是无可厚非的。当然了,如果在合法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对违法建筑内的其他合法财产造成毁损的,相关部门同样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一旦发现相关部门未按法定程序实施拆除行为,那么马上要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是马上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